上犹县政府“四严格”办理政协提案
发布者:刘才全、吴诗勋 发布时间:2013-08-26 10:40:32
日前,上犹县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四严格”办理政协提案。一是严格办理责任。健全和完善提案办理责任制,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处室办理落实”的分级负责制,保证每件提案都落实办理责任。二是严格办理时限。所有提案从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成,协助办理单位应当在收到牵头办理单位来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办理意见函告牵头办理单位。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县政府将会同县政协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承办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抽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四是严格答复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