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3-26 16:14:09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市教文卫体委就我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提出提案。提案认为,去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检测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调研发现,我市饮用水水质不容乐观,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工作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质卫生尚可,市疾控中心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水质卫生开展了监测,主要监测28项水质常规指标,监测显示,在所检测的28项指标中,我市中心城区市政供水出厂水与末梢水均合格、二次供水主要为游离余氯不合格;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严重超标,据调查,近年我市大部分县(市)疾控中心对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开展了监测,主要监测20项水质常规指标。监测显示,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低,水质不合格主要体现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超标。二是我市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能力严重不足。由于水质监测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人员等缺乏,市疾控中心及各个县(区、市)疾控中心均只能开展部分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不能全面反映我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对照国家、省关于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至少开展42项常规指标检测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106项水质指标的要求,我市各级疾控中心的水质检测能力严重不足。提案建议如下:
1、加大疾控中心水质检测设备购置提案经费投入,切实提高我市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市财政给予市疾控中心设备购置专项经费300万元、各县财政给予各县疾控中心设备购置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购置检测仪器设备。
2、各级财政应保障饮用水水质日常监测工作经费,确保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每年给市疾控中心拨付20万元、各县财政给各县疾控中心拨付15万元用于日常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