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质量为中心 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8-15 17:23:58
政协提案是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载体,而提案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和参政议政的成效。那么,如何以提案质量为中心,不断开创提案工作的新局面呢?笔者认为,围绕“严、转、实”三个字上下功夫。
围绕“严”字,严把三道关口。一是严把审查立案关。政协提案委按照提案办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的要求,从提案主题、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审查,加大对提案审查力度,细化提案审查标准,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完善提案分类方法,做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做并案处理;不符合立案标准或与往年内容重复提案,转社情民意处理。二是严把提案交办关。政协提案委对征集的提案进行认真仔细地分类甄选,确保委员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并会同县委、县政府在全会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三是严把答复质量关。政协提案委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听取提案办理的意见,适时指导承办单位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单位的答复件严格审核把关,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对答复不规范,语言文字混乱,内容言过其实或空洞无物,承办单位自我表扬或揽功诿过的,要求退回,重新答复,从而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
围绕“转”字,促进三个转变。一是提案办理由“一般督办”向“高层督办”转变。按照县领导对提案办理提出的要求,对提案办理进行责任分解,下发专项督查交办单,明确提案办理的时限和要求。明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县政府将每件提案均交由一名县领导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案办理的“办结率、把关率、见面率”明显提升。二是提案办理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协助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开展“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的开门办理方式,积极为“提”、“办”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增进理解。主动邀请提案人进行专题座谈和现场观摩,并通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征求办理落实的意见和要求,有效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三是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围绕领导批办的重点、难点提案,政协提案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围绕“实”字,做实三个环节。一是做实办理环节。提案工作,重在办理。一方面加大对所有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另一方面由专委会牵头、政协副主席带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视察,对重点提案进行民主评议。二是做实答复环节。提案委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在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现场,既要求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要求承办单位要严肃认真办理,克服“提前答复、突击过关”的心理。对未到规定期限答复办理的“A类件”,就提前作“B类件”答复的提案一律予以退回重新办理。三是做实评价环节。在评价内容上,我们要求提案人把承办单位是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人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的基本内容;在评价依据上,始终坚持把提案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并且要求提案人做到:承办单位是怎么办理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自己心理怎么想的就怎么评价,不碍面子、讲人情、迫于压力说好话,要自己说了算。(信丰县政协提案委 肖 英)
围绕“严”字,严把三道关口。一是严把审查立案关。政协提案委按照提案办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的要求,从提案主题、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审查,加大对提案审查力度,细化提案审查标准,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完善提案分类方法,做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做并案处理;不符合立案标准或与往年内容重复提案,转社情民意处理。二是严把提案交办关。政协提案委对征集的提案进行认真仔细地分类甄选,确保委员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并会同县委、县政府在全会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三是严把答复质量关。政协提案委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听取提案办理的意见,适时指导承办单位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单位的答复件严格审核把关,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对答复不规范,语言文字混乱,内容言过其实或空洞无物,承办单位自我表扬或揽功诿过的,要求退回,重新答复,从而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
围绕“转”字,促进三个转变。一是提案办理由“一般督办”向“高层督办”转变。按照县领导对提案办理提出的要求,对提案办理进行责任分解,下发专项督查交办单,明确提案办理的时限和要求。明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县政府将每件提案均交由一名县领导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案办理的“办结率、把关率、见面率”明显提升。二是提案办理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协助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开展“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的开门办理方式,积极为“提”、“办”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增进理解。主动邀请提案人进行专题座谈和现场观摩,并通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征求办理落实的意见和要求,有效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三是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围绕领导批办的重点、难点提案,政协提案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围绕“实”字,做实三个环节。一是做实办理环节。提案工作,重在办理。一方面加大对所有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另一方面由专委会牵头、政协副主席带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视察,对重点提案进行民主评议。二是做实答复环节。提案委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在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现场,既要求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要求承办单位要严肃认真办理,克服“提前答复、突击过关”的心理。对未到规定期限答复办理的“A类件”,就提前作“B类件”答复的提案一律予以退回重新办理。三是做实评价环节。在评价内容上,我们要求提案人把承办单位是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人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的基本内容;在评价依据上,始终坚持把提案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并且要求提案人做到:承办单位是怎么办理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自己心理怎么想的就怎么评价,不碍面子、讲人情、迫于压力说好话,要自己说了算。(信丰县政协提案委 肖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