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协《政情通报》第二期
发布者:办公厅、文士和学习委办 发布时间:2013-09-17 17:41:36
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
实施方案(摘要)
一、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有序实施。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创新方式,多措并举。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工作目标:到2020年,通过支援单位、江西省、相关设区市和受援地的共同努力,使受援地有效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干部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二、时间安排和结对关系
(一)时间安排。对口支援工作期限初步确定为2013年至2020年,2020年以后根据实施情况另行研究。
(二)支援单位。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宣传部等共计52个支援单位。
(三)受援地。江西省赣州市所辖18个县(市、区),以及参照执行对口支援政策的吉安市、抚州市的13个特殊困难县(区),共计31个县(市、区)。
(四)结对原则。对赣州市18个县(市、区)原则上各安排两个支援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对吉安市、抚州市的13个特殊困难县(区)各安排一个支援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在具体对口支援安排上,充分考虑支援单位职能优势与受援地的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
(五)结对安排。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为对口支援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并结合自身职能全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不再安排具体对口支援关系。其他支援单位的结对安排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资委——章贡区(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财政部、银监会——瑞金市
证监会、民航局——南康市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赣县
农业部、能源局——信丰县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大余县
教育部、法制办——上犹县
环境保护部、体育总局——崇义县
交通运输部、供销合作总社——安远县
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龙南县
保监会、台办——定南县
商务部、开发银行——全南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宁都县
卫生计生委、粮食局——于都县
民政部、烟草局——兴国县
审计署、质检总局——会昌县
中央宣传部、统计局——寻乌县
司法部、扶贫办——石城县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人才技术支援。(二)加强业务指导与支持。(三)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四)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帮扶活动。
(国办发〔2013〕90号文件,详见2013年8月31日《赣南日报》A1版)